市民祝女士(化名)申请房贷遭拒,原因是上了银行信用黑名单。银行记录显示,她曾贷款98560元用于 购买电脑,后逾期还款达三次,留下不良记录。祝女士坚称自己从没贷款买电脑,为还自己清白,她将银行告上法 院,要求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损失。记者昨日从南京浦口法院获悉,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贷款申请上的签名和 指印均系伪造,法院据此判决祝女士胜诉,被告银行被勒令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祝女士各项损失合计3400 余元。
“信用太差”办不了按揭
祝女士今年2月因买房向一家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数日后遭到拒绝。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她到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查询了个人信用记录,结果大吃一惊。
个人信用记录显示,2002年1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高新支行向祝女士发放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985 60元,用于购买电脑,尽管目前这笔贷款已还清,但祝女士存在三次逾期还款行为,导致她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祝女士感到既冤屈又恼火:“我根本不知情,我从来没有贷款买过电脑。”更让她焦急的是,房子已经买了, 房贷却办不下来――如果不能在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房款,她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从年初到现在,我不断奔波于银行之间,身心疲惫。”祝女士说,事发后她咨询了相关程序,提出了书面申 请,要求工行高新支行删除错误贷款记录,但对方一直没给她满意答复。无奈之下,她将工行高新支行告上法院, 要求对方删除她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并赔偿误工损失3000元、精神抚慰金8000元。
疑被人冒用身份
庭审中,工行高新支行代理人说,祝女士确实在该行办理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事后也确实存在逾期还款行为 ,所以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他们拿出一系列证据,包括祝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以 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来证明祝女士曾向该行贷款98560元,用于购买电脑。
该代理人说,合同签订当天,银行就向祝女士发放了贷款,但祝女士并没有在规定的还款期内按时、足额还款 ,目前这笔贷款虽已还清,但祝女士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三次逾期还款记录。祝女士仔细核对了这些凭证后说, 合同和借据上的签名、指印都不是她的,毕业证上的照片也不是她的,只有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是真的, 但这两样证件绝不是她本人提供的。她认为有人冒用了她的证件,当庭要求对这些签名和指印进行鉴 定。
对此,工行高新支行回应说,不排除有他人造假的可能性,但该行放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贷款的手续也是齐 全的。
法院判决银行赔钱
根据祝女士的申请,浦口法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银行提供的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祝女士 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该签名不是祝女士所写,
supra white;上面的指印也不是祝女士本人的指印。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明确规定,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而鉴定结果却显示,当初与 工行高新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并非祝女士本人。
法院认为,银行与祝女士之间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不成立。祝女士要求银行取消不良贷款记录、赔偿相应损失 ,是合情合理的。据查,祝女士为处理此事共计请假11天,被单位扣发工资2608元,法院认为,这笔费用应 由银行全部承担。另外,这件事确实给祝女士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法院酌定银行赔偿祝女士精神抚慰金800元 。经过大半年的折腾,祝女士终于洗刷了“冤屈”,还获得银行总计3400余元的赔偿。
【提醒】
如何给身份证
复印件加把“锁”
像祝女士这样倒霉的市民实在太多了,仅记者本人,近一年来就已采访过好几起类似新闻。看来,指望银行帮 咱把关是靠不住的了,大家还是各自管好各自的个人证件吧!下面教大家一招――如何给个人信息加“锁”:使用 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和时间,无论是申办信用卡、买基金、求职还是买房买车,只要是必须附 身份证复印件的,最好依此处理。正确签注方法是:“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为申请××公司××证件使用,不得转 为其他用途(×××签名)”。这段文字一定要写在身份证范围内,不要遮住上面的字。文字前后要画上横线,以 免被不法分子添注其他内容。通讯员 浦文 记者 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