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家恒以为自己搞收购只是做点小买卖,不犯法。至于收来的东西危不危险、买卖能不能做,他压根没想过。 直到有一天民警把他堵在了出租房里,他才知道,他收来的那些带针头的注射器、输液管不是一般的“塑料制品” ,不能随便买卖。
因涉嫌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昨天,段家恒在西山区人民法院受审。据悉,这是全省首例非法买卖、运输、 储存医疗废物案。
出租房里 堆着大批废注射器和针头
2009年6月25日,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接到报警:当天中午,官渡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在双凤加油站旁 万德村,发现一辆东风货车正在向一辆小货车倒运大批的医疗废物。那些医疗废物全是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 液管,还有不少针头。
接报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联合官渡分局民警、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当场将这批医疗废物截了下来。经 查,这批医疗废物是从瑞丽拉来的,到了昆明有人接应,拿钱提货。6月26日,环保分局民警配合市环保局,押 送着两辆载有医疗废物的货车到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置。
这事是谁干的呢?为了深挖线索,环保分局成立了专案组,赶到瑞丽进行侦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查明 ,这批医疗废物的“源头”位于瑞丽市城郊的一家废旧品收购点,老板为四川人陈某,
sac gucci。民警进行蹲点布控,但陈某一直没有露面。
7月16日,民警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人称,这批医疗废物的买主是一个从事废旧品收购的人,名字叫“小 段”。7月17日,西山区治安管理大队联合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西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 ,在西山区明河路庄房村一出租房内,查获了堆积如山的医疗废物,包括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针头等 。经称量,医疗废物共计289袋,5305公斤。
7月29日,民警在西山区前卫办事处金河社区的一幢出租房里,抓获了买主“小段”。他的真 名叫段家恒。
经审理查明,今年32岁的段家恒是贵州的普通农民,几年前来昆明打工谋生,做收购塑料废品的小生意。2 009年6月,他通过一个老乡,开始收购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针头等,并把这些东西运到庄 房村储存起来。
段家恒说,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危害。平时,他雇个小工用地下废水清洗这些医疗废物,然后戴着手 套,把那些针头拔下来,然后把这些东西进行分拣,再拿出去卖。有时他也亲自动手。
“6角钱一公斤收来的,我准备卖9角钱一公斤。”短短1个多月的时间,段家恒租来的房子里,医疗废物已 经堆积如山。他准备到南窑片区的塑料收购点找买主,将这些废物出售,从中赚一笔。
被告席上
律师为他作无罪辩护
收购医疗废物,构不构成犯罪?这成了昨天庭审中激辩的焦点。
公诉人谈到,有专门的机构处置医疗废物,但段家恒在未取得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大量储存医疗废物,
GHD IV Styler。西山区人口密度大,
sac dior,这些医疗废物内的液体一旦流出,可能会造成疾病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公诉人认为,段家恒的行为危害了公共 安全,应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追究刑事责任。
段家恒委托了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王绍涛和蔡从伟律师为其辩护。两位律师提出了意见:从相关的行政法律、 法规中可以看出,没有任何一部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在对非法收集、储存医疗废物(医疗垃圾)的行为本身进行处 罚时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该案“无法可依”;医疗废物属于极有可能被传染病污染的物 质,但它并不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本身。他们认为,根据“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应当判 段家恒无罪。
法庭上,段家恒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他当庭坦白:“我家里穷,读的书又少,从贵州来昆明后找不到固定 的工作,就开始收塑料废品。后来不经意间接触了医疗废物,我以为那也只是塑料而已,我错了,希望法官轻判。 ”
法官宣布休庭,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合议后,法官当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段家恒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罪名 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宣判后,段家恒称,他要上诉。
记者 洪扬 (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