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蒋平昌 杨庆国 彭继友 记者 刘欢)2010年5月10日,五河县朱顶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整理卷宗,忽然接到某村一个求助电话,说该村 一位叫辛利的村民,在另一户辛姓村民家被捉奸拿双,正被辛姓家族数十人围殴,十分危险。
村民小芳的丈夫外出打工因工伤事故死亡后,与辛姓婆家的本姓叔叔辛利相爱,并领取了结婚证。可婆家极力 阻拦,认为侄媳妇改嫁叔公爹是乱伦行为,有悖常理。辛利已60多岁,小芳才30岁,年龄悬殊太大,小芳的娘 家也反对这桩婚姻。况且辛利经济状况不太好,很难养活小芳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
本家叔爷娶来侄媳妇为妻,确实有悖常理,但辛利与小芳的关系并未构成法律上界定的乱伦行为。司法调解人 员表示,当道德标准与法律相冲突时,应以法律为衡量准则。因此,二人婚后必须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即 使请小芳原来的公婆监护,也要承担抚养费。
司法调解人员多次协商,达成了以下和解意见:原公婆辛老汉夫妇不再阻止这桩婚姻,小芳搬出现在住的楼房 ,三个孩子由辛老汉夫妇代为监护,小芳、辛利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christian louboutin pumps on sale。(文中人物均为化名)